1 存在問題
1.1 選址不科學
由于受土地審批和資金緊缺等因素的影響,部分養豬場存在建場選址不科學的問題:一是有的豬場選址過于靠近鄉村;二是有的豬場選址過于靠近學校;三是有的豬場選址過于靠近公路、溪河;四是有的豬場選址過于靠近城鎮、工廠等;五是有的豬場是利用閑房建立或改造而成。這些地方沒有足夠的耕地、農田、果園、魚塘消納糞便。弊端很多,令人擔憂。
1.2 布局不合理
有部分養豬場存在場區規劃布局不合理的問題:一是有的豬場沒有根據當地全年主導風向設置各功能區;二是有的豬場各功能區沒有圍墻隔開;三是有的豬場大門口處、生產區入口處、每幢豬舍門口處沒有設置消毒池;四是有的豬場沒有建立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五是有的豬場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內建有產仔舍、保育舍、育成舍、育肥舍、母豬舍、公豬舍等,區分不明顯;六是有的個別豬場沒有筑造圍墻,七是有的豬場進入生產區沒有消毒通道。豬場布局建設凌亂,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
1.3 養殖條件落后
我國養豬業的規;藴驶潭鹊,絕大多數是以一家一戶和分散飼養或小規模飼養為主。當前突出的問題是養殖設施簡陋、養殖環境惡劣、飼養管理粗放、飼養密度大、防疫條件差、消毒工作跟不上,各種病原微生物易在外界環境中傳播,引起豬病的頻繁發生。小規模豬場之間的距離、小規模豬場與散養戶之間的距離較近,養殖處于臟、差的環境之中,造成病原微生物在場與場之間、場與戶之間的循環性和持續性污染。這是近幾年來豬場疫病難以控制的最主要因素。
1.4 飼養管理不規范
據了解,有部分養豬場沒有品牌意識、沒有制定產、供、銷一條龍模式。部分管理人員不掌握國家關于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的使用、規定,隨意使用國家禁用、停用的飼料添加劑、假劣飼料;部分飼養員給豬群飼喂發霉變質飼料,引起豬只飼料中毒死亡現象的發生。部分養豬場業主缺乏應有的飼養管理專業知識和經驗,在飼養管理過程中不能完全做到“自繁自養和全進全出”制;有部分養豬場業主沒有為豬群提供適宜的環境溫度、濕度、合理的飼養密度和運動空間未能做好夏天防暑降溫,冬天防寒保暖工作;在防鼠、防蟲和圈舍衛生上措施不到位,為豬群疫病的發生埋下隱患。
1.5 濫用獸藥
有些養豬場廣泛地在豬飼料中任意添加獸藥供豬群長期食用和過量使用獸藥給患病豬群治病,這直接導致豬細菌耐藥性增強。有的養豬場疫苗超量接種,比常量高5—6倍,抗細菌藥物和抗病毒藥物超劑量使用,濫用違禁藥物,不執行藥物休藥期規定,造成生豬產品藥殘超標,直接影響豬肉產品的質量、出口和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1.6 消毒意識淡薄
據了解,有部分養豬場由于消毒意識淡薄,認為消毒與無消毒一個樣,根本沒有按程序進行消毒,或不按說明書的要求稀釋消毒液或消毒次數不夠或隨便消毒。有的養豬場為降低飼養成本,貪圖便宜購買低效消毒劑對圈舍、飼養環境、飼養用具、道路等進行簡單消毒。但由于消毒液濃度不夠,消毒不徹底,消毒效果差,故不能有效地殺滅飼養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導致病原微生物在養豬場內長期存在,這樣的養豬場往往疫病連綿不絕。造成養豬場業主消毒意識淡薄的原因是養豬場業主未能看到消毒的直接效益,因為消毒的效益是潛在的。
1.7 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不嚴
無害化處理不嚴,給病原微生物創造存活繁殖的機會。據了解,有部分養豬場業主對無害化處理概念非常淡薄、認識不高,舍不得將病死豬做銷毀處理,而且廉價賣給不法商販加工成燒豬、臘肉、臘腸等。此做法不僅坑害消費者,而是造成病原微生物的傳播擴散,同時造成養豬場周圍環境被嚴重污染,這對下一批乃至以后豬群的健康養殖構成極大的威脅。還有的養豬場業主將患病豬只調往外地、或上市交易、或屠宰后銷售、或亂扔亂拋、或棄之河塘池旁等,加之環境消毒不徹底,致使某種疫病的病原微生物到處散布,這為豬疫病的發生提供“溫床”,引發的卻是某種疫病的持續性發生或周期性出現。
1.8 環境污染日益嚴重
目前,養豬業發展迅速,但由于資金投入不足,設備、技術落后和部分養豬場業主環保意識低下等原因,約80%的規模豬場沒有糞污物、污水處理設施,糞便未經處理直接農用或露天堆放,污水未經處理就排入附近河流或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地面水、空氣和土壤。給周邊群眾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同時對環境、資源、生態造成了日益明顯的壓力和影響。養豬場的環境污染問題,不但嚴重制約了行業的發展,而且直接影響了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影響人們的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的提高,這些存在的問題已成為發展養豬業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
1.9 衛生防疫制度不健全
據了解,有部分養豬場(小規模場)的業主既是管理人員又是獸醫技術人員,管理機制不健全;有部分養豬場對患病豬只未能及時隔離,習慣往返于豬舍治療;有部分養豬場每個生產單元沒有固定的飼養人員和固定的生產用具;有部分養豬場的飼養人員進入生產區沒有更換已消毒的工作服、帽、靴;有部分養豬場沒有消毒制度、疫情報告制度、疫病監測制度和無害化處理制度;有部分豬場的執業獸醫還對外開展動物診療服務;有部分養豬場沒有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有部分養豬場在場區飼養貓、犬等動物。衛生防疫制度不健全,不僅造成疫病的傳播,而且給疫病的防控帶來困難和壓力。
1.10 經營方式不規范
經營方式不規范,防疫工作難以落實。目前,養豬生產發展態勢良好,養豬場大、中、小生產經營主體多元化,尤其是小規模場、豬禽混養場,因其沒有按標準組織生產、沒有執行衛生防疫制度和沒有搞好生物安全體系控制,致使豬場防疫工作難以規范化、制度化,給防疫工作計劃的落實帶來一定的困難。
1.11 多種疫病并發感染和繼發感染的危害日趨嚴重
當前,養豬生產疫病并發感染和繼發感染不斷增加,危害日趨嚴重,間接損失增大。豬群發病常常是兩種以上的病原微生物相互協同作用所致。如豬偽狂犬病、豬細小病毒病、支原體肺炎的并發感染或繼發感染;豬圓環病毒病、豬細小病毒病、放線桿菌胸膜肺炎的并發感染或繼發感染;豬圓環病毒病或豬藍耳病跟其它條件性病原微生物并發感染,發生呼吸道病綜合征。由于多種病原微生物能相互促進病情的發展,令患病豬只的臨床癥狀和病理變化復雜化,使疫病發生之后陷入高耗低效的困境,給獸醫臨床上的診斷與治療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1.12 員工素質偏低
據調查,在大規模、中等規模養豬場中,中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占較小比例,而大部分飼養員是從農村招的中、小學畢業生。小規模養豬場飼養員一般都沒有系統學習過畜牧專業知識,甚至養殖培訓班也沒有參加過,他們僅有小學或初中文化程度,對科學養豬一竅不通?傊,養豬場員工素質普遍偏低,對科學養豬知識掌握得不多,專業化程度低,技術水平不高,在生產過程中靈活性差、生搬硬套等,是當前生豬規模養殖場普遍存在的問題。
1.13 養殖檔案不健全
有部分養豬場各項制度不太完善,均出于習慣不愿做養殖記錄,怕麻煩,沒有養殖檔案;有部分養豬場有記錄了生產、免疫、用藥、用料、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生產環節中的變動情況,但不夠詳細規范,影響對豬病的進一步診斷、分析,畜產品質量安全不受保障,實施可追溯制度落不到實處。
2 對策及建議
2.1 科學選址
養豬場的場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規定選址興建,從保護環境的觀點出發,既要考慮養豬場產生的廢棄物不要污染周圍環境,也要考慮養豬場不要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養豬場應距離鄉村、城鎮、學校、集市、鐵路、公路交通干線1km以上;應距離其他動物飼養場(小區)、屠宰場(點)、牲畜交易市場、畜產品加工廠、造紙廠、化肥廠2km以上;應距離垃圾(污水)處理場所、動物隔離場所、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場所、動物診療場所3km以上。同時應考慮養豬場周圍要有足夠的農田、苗圃、果林、園林和魚塘等,才能更好地實現農林牧的有機結合,走“種養結合”的生態養殖之路。
2.2 合理布局
養豬場內生活管理區、生產區、隔離區應有林帶、圍墻等相互隔離分開,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區應位于場區全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處一角,且應在緊鄰場區大門內側集中布置。生產區應位于生活管理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處或側風向處,并與管理區有一段距離(50m以上)。根據功能不同,將生產區劃分為若干個單元,各單元相對獨立,互不交叉,單元之間應有防疫隔離設施。隔離區應位于場區全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處或場區地勢最低處,且與生產區有專用通道相通,與場外有專用大門相通。豬場大門口處、生產區入口處、每幢豬舍門口處要設置有消毒池。場區凈道和污道分開,以防交叉感染。進入生產區要有消毒通道。場區排水在道路一側或兩側,設明溝排水,要求屋面水溝和排污溝分開。豬場四周筑有圍墻。場區布局建設要盡量創造有利于豬群健康生長的良好生活環境,使豬場養殖環境與周邊環境協調和諧發展。豬場建設布局要符合環保要求和動物防疫條件。
2.3 科學合理設計欄舍
欄舍設計要科學合理,要遵循環保、節能、減排、實用、節水、防疫等原則,聘請資質高的建筑設計單位,按照標準化養豬的技術標準,科學合理設計豬舍的保溫隔熱、環境控制、通風換氣、采光照明、給水排水、消毒隔離等,豬舍地面、天花板、墻壁等應便于清洗,并能耐酸耐堿消毒劑清洗消毒。同時必須設計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糞便處理、病死豬處理等場地和設施。欄舍的設計要為豬群營造一個衛生、干凈、舒適、良好的生活環境,讓豬群真正生活在最適狀態或最佳和生活環境之中,才能提高豬群的健康水平和抗病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疫病的發生。
2.4 加強飼養管理
樹立品牌意識,制定產、供、銷一條龍模式,切實加大管理人員素質再教育,加強學習,全面了解掌握國家關于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使用規定。一定要從國家管理部門正式批準的飼料生產企業或者經營企業中購買環保型飼料和綠色飼料添加劑以及藥物性飼料添加劑。藥物性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嚴格執行農業部發布的《飼料藥物性添加劑使用規范》,選擇規定的品種,執行規定的用量、休藥期。依豬群的采食量確定投料量,確保飼料新鮮。做到隨時清除散落飼料,防止飼料發生霉變。禁止飼喂發霉變質飼料以及動物性肉骨粉。要采用“自繁自養”和“單元式全進全出”的生產工藝,有針對性地制定各齡期豬只藥物保健方案,認真做好保健和藥物預防工作。夏天注意防暑降溫,冬天注意防寒保暖。要保持適宜的環境溫度、濕度、合理飼養密度和注意豬舍通風良好,以保證舍內空氣清新。及時清除糞便,保持舍內干凈衛生,這樣就能給豬群提供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使豬群保持良好的生理狀態,滿足豬群心理愉快的要求,進而可提高豬群的健康水平。減少任何患病的危險。
2.5 規范使用獸藥
獸藥在預防豬只疫病的發生、促進豬只生長、提高養豬產量等方面做出巨大的貢獻,但在它給人類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潛在的危害更需引起人們的高度注意,所以,豬場執業獸醫應根據當地和本場豬病流行規律,豬只保健防病需要,使用適量的抗菌藥物對豬只實施群體藥物預防或治療。在養豬生產過程中,不準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獸藥,不準濫用獸藥,不準盲目使用獸藥,受限制使用的獸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獸藥休藥期使用;要避免在飼料或飲水中長期添加獸藥,不準將激素類藥物添加在飼料和豬飲水中,不準將人用藥品用于豬只。豬場執業獸醫要嚴格按照適應癥、用法、用量、休藥期、免疫規程等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做到規范和安全用藥,并做好用藥記錄。
2.6 重視環境消毒
為創造衛生健康的飼養環境,保證豬只的健康,飼養人員應切實做好經常性的預防消毒工作。應選購經農業部GMP認證的獸藥生產廠家所生產的多種不同類型的消毒劑定期對豬舍、飼養用具、走道、周圍環境、道路等進行交替消毒,春夏季節每周1—2次,秋冬季節每周2—3次,有疫情時適當增加消毒次數。經過全面消毒后,能徹底殺滅外界環境的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微生物借助灰塵、水源、空氣、飼料、用具等傳播媒介傳播疫病,這樣可大大減少豬只發病的機會。
2.7 嚴格病死豬無害化處理
病死豬是豬場內的主要傳染源,豬場執業獸醫務必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T16548)之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以防止污染環境或造成疫病的傳播。對被病豬污染過的圈舍、設備、車輛、場地、道路和周圍環境等均須做徹底的防疫消毒。
2.8 糞污物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
應采用清干糞工藝,及時清除糞便,使糞、尿、污水迅速分離,糞便、尿、污水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糞便要在堆糞場所進行堆積密封發酵處理,堆積密封發酵過程中產生的高溫(50—70℃),能殺死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蟲卵,并有效控制蒼蠅孳生,符合GB/T7955《糞便無害化處理衛生標準》的要求,后做為農業用肥。尿、污水導入沼氣池制取沼氣,通過厭氧發酵殺死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蟲卵,防止污染環境,而且開辟了對二次能源的利用,節省燃料。沼氣發酵后的殘余物無毒無味,是一種易被植物吸收的速效肥料,可分離成沼渣和沼液兩部分。沼渣和沼液(經沼氣、發酵后符合GB/T5084《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要求),應實行農業綜合利用,避免產生二次污染。沼氣又為豬場生產提供清潔能源。糞污物通過無害化處理,既可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降低養豬公害,防止疫病傳播,又可保護環境,提高生態效益,滿足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實現生產與生態的良性循環,促進人類與自然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
2.9 建立健全衛生防疫制度
豬場大門口處、各功能區入口處、每棟豬舍門口處應有消毒設施,如車輛消毒池、腳踏消毒池、噴霧消毒室、更衣消毒室(裝有紫外線燈)。飼養員進入生產區時,要在更衣消毒室更換消毒過的工作服、帽、靴才可進入。每個生產單元應有固定的飼養人員,飼養人員不能隨便往來,以減少交叉感染。每個生產單元應有固定的飼養用具,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飼養用具,更不允許將其外借和攜帶出豬場,也不得將場外的飼養用具攜帶入場內使用。豬場執業獸醫不準對外開展動物診療服務。場內所有工作人員家中禁止飼養貓、犬、家禽等動物。場內嚴禁飼養貓、犬、鳥等動物。進入生產區物品必須嚴格消毒。豬場物品進出實行“單向制”,凡是豬舍清除物品,均須經污物通道運出,不得倒行。定期做好豬場、豬舍周圍環境滅蟲、滅蚊、滅蠅、滅鼠和鏟除雜草、排除積水,消滅蚊幼蟲孳生地等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實現飼養場地的環境凈化,確保生產安全。
2.10 大力推進生豬規;瘶藴驶B殖
政府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用于生豬規;瘶藴驶B殖場的建設。廣泛開展生豬標準化生產的培訓和指導,積極引導發展生態養豬、規模養豬、標準養豬;大力推進生豬規模化標準化養殖,提高生豬標準化生產水平。采用全進全出的生產工藝,建立完整規范的養殖檔案,飼喂環保型飼料和綠色飼料添加劑,提高飼料利用率,減少環境污染。要有采食、飲水,休息和運動的空間,可以自由運動。讓豬只吃得飽、吃得好、吃得衛生、住得快樂,住得舒服。禁止使用假冒偽劣獸藥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從源頭上控制豬產品的質量安全。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建立生豬產業循環模式,加大豬排泄物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力度,實現農業綜合利用,避免產生二次污染。實行封閉式管理,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合理的免疫程序、消毒程序和疫病綜合防控程序,實施統一的防疫管理,以提高豬只自身的健康水平和抗病能力,這樣就能有效控制豬病的發生。在著力提高生豬規模化標準化養殖程度的同時,加快養豬生產向技術集約型、資源高效利用型、生態環保型方向轉變,逐步建成現代養豬生產體系。
2.11 強化制度管理
養豬場要有辦公場所、診療場所、隔離場所、各功能區須具備完整的隔離條件。有必需的儀器設備,有執業獸醫、有監管獸醫、有管理人員、有飼養人員、有管理制度(包括免疫制度、用藥制度、檢疫申報制度、疫情報告制度、消毒制度、無害化處理制度、標識制度、疫病監測制度、隔離制度、養殖檔案等)。
2.12 加強免疫監測
免疫監測是主要的防疫措施,也是豬場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豬場執業獸醫應在加強血清學監測,特別是免疫效果監測的同時,提高病原學監測的能力,提高監測對象范圍和監測頻率。豬場執業獸醫應根據免疫監測結果來指導免疫接種,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實行程序化免疫。應選購經農業部GMP認證的疫苗生產廠家所生產的合格疫苗(選用疫苗毒株與本地毒株相同的優質疫苗),采用可靠的免疫接種方法,給豬只進行相關疫苗的免疫接種,豬只經免疫接種后能產生免疫保護力,能抵御相應傳染病的發生。免疫監測和免疫接種是人們長期以來對付動物傳染病的有效措施,并已取得顯著效果,豬場業主應高度重視免疫監測和免疫接種工作。
2.13 加強科技培訓
采取集中培訓,現場指導,技術講座等多種形式,對養豬場員工進行生豬養殖技術、生豬疫病綜合防治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養豬場員工的科技意識,科學養豬水平、疫病防治水平和防范能力。
2.14 建立完整養殖檔案
養豬場應有生豬養殖過程的記錄,包括生產記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診療記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記錄、豬只銷售記錄等。所有記錄應在清群后保存兩年以上,以利于建立起生產銷售的規范化管理和追溯制度。